11.11邀请有礼活动公告

更新时间:2019-11-01

-活动说明–


-活动分享路径–

用户从华为商城首页、活动页、微信公众号等推广入口进入“邀请有礼”活动页面,点击“立即邀请好友”或者“立即分享”按钮分享活动或商品给好友,或通过华为商城APP、小程序的活动页、商详页“分享赚”按钮分享活动或商品给好友,被邀请者注册/登录华为商城,成功购买商品且未发生退货退款,分享的用户(以下简称分享者)将获得相应的奖励。


-活动奖励–

11.11焕新狂欢节额外奖励:


11.11焕新狂欢节奖励期间(活动时间:2019年11月1日-11月11日)分享者邀请好友后,被邀请者通过好友分享的链接或者二维码下单、支付并且无退货(含7天无理由退货),每笔实付金额大于100元的有效订单,分享者可额外获得200积分奖励,单个分享者最多可获得1000额外积分奖励。

部分商品(华为mate30系列5G、华为MateBook系列、华为WATCH GT 2)不参与本次11.11焕新狂欢节活动。

额外奖励积分预计于2019年11月25-30日发送,届时请前往“我的-积分-手工补发”查看。


邀请好友购买基础奖励:

分享者邀请好友后,被邀请者通过好友分享的链接或者二维码下单、成功支付并且无退货退款情形(含7天无理由退货),分享者将按被邀请者购买商品按如下比例获得积分奖励:

订单实付金额指用户实际支付的订单金额(不包括运费,订单中使用花瓣、积分发生的抵扣,各种优惠券及下单立减、满减等活动优惠),支付后取消、存在退货等情形不属于有效订单。

示例:被邀请者通过好友链接购买HUAWEI P30 Pro且无退货,实付金额为6288元,该商品返利比例为1.6%,分享者将获得6288*1.6%*100=12576积分奖励(购物约可抵126元现金)。


- 积分发放与使用规范 –


积分发放

分享者在被邀请者购买商品签收且未退货9天后(自然日)获得基础积分奖励,请前往个人中心查看积分。

积分使用规范

1)每100积分购物时可抵扣1元现金使用,具体积分使用限制以华为商城公布的积分规则为准。

2)已返和待返积分合计仅为最近三个月的奖励记录合计,如果要查看历史所有积分合计,请致电华为商城客服400-088-6888。

3)自2019年10月20日起,通过邀请有礼活动所获积分使用有效期为积分返回当日至次月起的第五个自然月月底。


- 其他注意事项 –


用户须在手机端参与活动,包括华为商城APP客户端和WAP网页端;

用户需注册/登录华为帐号(个人)才可参与活动,企业用户不参加本次活动;

多个分享者邀请同一好友,被邀请者通过分享链接(或二维码)注册或购买,系统只给被邀请者最终点击链接(或二维码)的分享者发放积分奖励;

请引导好友在同一环境下点击分享链接并下单购买,否则无法获得积分奖励(例如邀请者分享链接到微信环境,好友需在微信环境点击此链接下单购买才能获得积分奖励,如关闭链接去华为商城客户端、电脑版等渠道购买则不能获得积分奖励);

经官方认定为通过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作弊、扰乱系统、实施网络攻击、批量注册、用机器注册账户、用机器模拟客户端、恶意利用系统漏洞等方式))获得积分奖励的,华为商城有权撤销奖励,并冻结账户积分,如有相关疑问,请致电华为商城客服400-088-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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